靖江突杖商务服务有限公司

當前位置:

2012年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經濟法知識串講第一章6

發(fā)表時間:2012/8/6 11:05:16 來源:互聯(lián)網(wǎng) 點擊關注微信:關注中大網(wǎng)校微信
關注公眾號

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經濟法第一章 法學基礎知識的知識點精講輔導,希望對您的復習有所幫助!!

第六節(jié) 法律責任

一、民事責任

(一)特征:強制性;財產性(以財產責任為主);補償性(以補足所受的損失為限)

(二)民事責任的種類

1.根據(jù)民事責任是否由合同關系引起,可以分為合同責任和非合同責任(締約過失、侵權、不當?shù)美?/p>

2.根據(jù)承擔責任者是否僅為一方當事人,民事責任分為雙方責任和單方責任。

3.根據(jù)承擔責任者是一人還是多人,民事責任可以分為共同責任(按份或連帶)和單獨責任。

4.根據(jù)責任的內容是否為財產,民事責任可以分為財產責任和非財產責任。

5.根據(jù)承擔責任是否有財產限制,民事責任可以分為有限責任和無限責任。

(三)違約責任:繼續(xù)履行、采取補救措施、損害賠償、支付違約金等。

(四)侵權責任

1.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(記憶,能與違約責任區(qū)分):可以單獨適用,也可以合并適用。

(1)停止侵害(2)排除妨礙(3)消除危險(4)返還財產(5)恢復原狀(6)賠償損失(7)賠禮道歉(8)消除影響、恢復名譽。

二、行政責任

(一)行政責任的概念

行政責任,是指行政主體及其工作人員因違反行政法律規(guī)范而依法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,它是行政違法(包括部分行政不當)所引起的法律后果。

(二)行政責任的種類

1.根據(jù)承擔行政責任的主體不同,可以分為行政主體的責任和國家公務員的責任。

2.根據(jù)行政責任所涉及的范圍的不同,可以分為內部行政責任和外部行政責任。

3.根據(jù)行政責任的承擔方式的不同,可以分為補救性行政責任、懲罰性行政責任。

4.根據(jù)行政責任的具體內容不同,可以分為精神罰(警告)、財產罰(罰款、行政賠償)、身份罰(撤職、開除)。

三、刑事責任

我國刑法規(guī)定了9種具體的刑種,其中包括5種主刑,即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、死刑;4種附加刑,即罰金、剝奪政治權利、沒收財產和驅逐出境。

相關文章:

2012年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經濟法知識串講第一章匯總

2012年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機電設備精講講義第十章匯總

關注:2012年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報名時間  報考條件  考試用書  報考指南

(責任編輯:中大編輯)

2頁,當前第1頁  第一頁  前一頁  下一頁
最近更新 考試動態(tài) 更多>
上思县| 名山县| 长沙市| 秀山| 南涧| 正定县| 阿尔山市| 龙南县| 鄄城县| 松溪县| 滦平县| 青海省| 武城县| 元阳县| 宁安市| 巴马| 永和县| 垫江县| 确山县| 长治市| 连平县| 湟中县| 河北区| 河南省| 确山县| 阳朔县| 荣昌县| 昆明市| 万山特区| 敦煌市| 丰宁| 诏安县| 蒲江县| 连州市| 盘锦市| 吴旗县| 邵东县| 辽宁省| 资源县| 文登市| 青海省|